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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学的现代乡愁 和去意义化写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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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7-07-01 16:04来源:西安晚报

  每个作家的写作是要直接“进入”日常生活的状态。他们表达的是身边既陌生又熟悉的世界,是明或暗的存在感和现场。在这些碎片一样的情景串联和断续片段中,作家把想法藏匿其中,清晰而美好。文学表达展示的是一个大起来的个体与群体的日常的关系:这之间有挣扎、无奈、愤怒、斥责,也有向往、亢奋、欢乐、憧憬。文学大抵是要表达这种复杂的情感,其最迷人之处是如何表达现代性。文学的现代性就是在去经典和古典性的路上,存在“反”和“返”两个不同的势态。

  文学一直在“去意义化”的过程中揭示社会的万象。比如古典文学中的汉语诗歌,是如何把“意义”大隐在诗中,白话诗是如何把“意义”显露出来,而现代诗是“去意义”的过程,甚至如何消解“意义”的。这一过程令人寻味,作家的自觉和个我回归是具颠覆性,人性在揭开伪装的修辞之后变得真实可靠。

  当文学不再是虚妄的抒情、修辞、技术和故事性,它回到非虚构的存在,文学该是真实的现实。斑驳、杂乱,甚至尘世、喧嚣,甚至衰败、废弃,是为大美。那种一味宁静致远,巧夺天工,实为雕琢而已。

  阿列克谢耶维奇说:“我所写的事关人的声音和细节,我试图从这些交谈中抓住时代的灵魂。”作家保有率真的书写、还原并记录生活现场的能力。这和异化扭曲生活表征的文学是写作两个方向的极端,两者的殊途同归使人性得到张扬。生活或许不见光,而作家要做那一束光的传播者,刺穿、刺痛那些雾霾,传播现代文明和价值。

  在挤拥的街道,腾挪一片内心的空间建立一栋自己的房子,这栋房子不只是放置化妆台和衣柜和睡床等私人物品,它还放置杂货店和卖场的五金、电器以及生活用品,在这栋房子里,还要盛放作家的身体。文学不是把自己幻象成乌托邦的空中楼阁,而是营造一栋属于城市的殿堂。这是每个作家的梦想,他们生活在城堡里,可以想象自己、故乡、居住地与异地的关系,此地与故地、我与外在、此刻与未来、或者是中国与世界的关系。每个人都能从居住地出发,透过嘈杂的世相,发现触痛人心的部分。更高级的文学不仅是真善美的表达,更是波澜不惊地叙述时遭遇的人性。

  每个作家都有乡土情结。作家守住乡土的道德底线是忠实自己的记忆。如果把乡土简化成篱笆、女人和狗,如果把乡土简化成田园、牧歌和牲畜,甚至把乡土幻化成个体的农民哲学和世外桃源,导致文学作品中的人心荒芜和人性磨灭,势必也会导致乡土的不复存在。面对荒芜的乡土,仅凭记忆去勾勒逝去的田园让人无所适从。故乡消失的不只是狐狸的尾巴,其实是人的逝去。

  一个作家靠记忆和经验写作是不可靠的。记忆是想把消失的经验挽救回来。记忆是一个不断被遗忘又重新被篡改的过程。记忆也是不可靠的,历史从记忆角度来讲是没有意义的,它只是作家的心灵史,并不具备普遍的参考。现在的写作越来越具体,生活元素越来越轻和小众,越来越倾向于内心的生活,跟过去的文学相比,就会越来越有张力。

  史蒂芬·金在《论写作》中说到,副词是劣根作品之源。我的理解是:副词是指语言的修辞,会使作品失去了生活的粗粝和斑驳的光泽。过分追求修饰的过程是艺术丧失自我的开始,它伴生的是假、大、空。我相信作家的写作是个人史,每个作家都需要创造自己的经验,展开丰饶的想象去接近身边现实。在纠结和冲撞中去发现这些现实中的布景,在自省中描述这些人和那些事。

  文学或艺术的创造是发掘美在腐败、衰变、卑微、斑驳中的力量,美存在于它本身的错位、颠覆中。文学不必一味追求虚妄的形式之美,比如语言、结构、论点,不必沉溺于历史、文化、道德。解放作家的写作,首要发掘尖锐的,逼近生存的,粗粝驳杂的人性。

  乡土已成无限过去

  故乡的迁变,对我们来说可能是一种忘却和纪念,冲突,矛盾,五味杂陈的悲情,甚至是有些难过的掩饰。在生生不息的故乡,贫困与愚昧孪生,美好与野性杂居,青涩与希望共存,陈旧与现代互现,坚守与逃离分明,短时间的聚变和长距离的隔阂让人们无所适从。

  故乡,在旧与新的观念中挣扎,不断衰败和革新。很多人只是把它作为人生的驿站和过客的村店,或者堕落成一种特色的标榜,这些伪的故乡肆意妄为地存在,已成时尚。故乡是生机勃勃的乡土,它承载着我们的挣扎和愤怒。这样的故乡存在,对于乡土中国的意义是文化的一种传承和坚守,故乡从此繁茂,故乡是由诸多细小的事和物构成,像枝叶散开、伸展开来。故乡是具体的,它是五谷、柴草、牲畜、土地、一个又一个叫得出名字的人和婚嫁、生育、死亡、疾病等。

  如今,这个故乡真实存在的,又被彻底边缘。如今还被文字萦绕的故乡可靠吗?故乡在每个人味蕾残存的记忆都是片段的,一生都在怀念,却终生都在逃离,越远越好,这是中国离乡式的悖论。“最终我们都要回去,回到不是故乡的地方,继续生活。”这就是日常的现实。不同于背井离乡的先辈,也不同于在被迁徙中失去故乡的个人或群体。故乡不再是父辈遗留的祖产,那个虚无得只有童年记忆的地方,它无比清澈、光鲜,隐饰其中的是浑沌、贫穷。“故乡”由此在一些人的记忆中变得不可捉摸。

  我以为生活中的日常才是安放心灵的集散地,它是人们身边的街道、咖啡馆、健身房、购物广场、公共场所和居住社区,往大一点说是居住地,可以闲坐、散步、聊天和安眠。能安稳内心的生活,一定是丰盛而繁复的,能带给人们诸多的困顿和愉悦,思索和返照。这种故乡才是真实可靠的,而不是已经游离到远处的乡土。

  我关心的乡村无关田园、牧歌、肥美、致远,它是即刻和此处:变迁、喧嘈、世态、此情此景。在众多田园风光描写中,伪乡土被拟化和幻想成为摄取乡村的一种方式,隔膜了一代人对此真实的情感,已成为休闲时代的一种娱乐场所。如果我们所写乡土是有关嬗变和疼痛,多此一个乡土也没什么意义。

  乡土在当下是一曲悲壮的哀歌,其文化的固守在时代的折返和嬗变中荡漾无存,故乡十多年前的荷叶田田、稻香飘荡被公路和铁路支离;那些镂刻在记忆中的祠堂、大队部、榨油铺、民居建筑已经彻底消失;走村串巷的算卦先生、说书人、匠人、民间艺人已杳无踪影。乡土文明被遗失和消解,故乡,孤零矗立,没有依靠,只剩下不可触摸的记忆。

  乡村消失,那些事,那些人,无论卑微,无论贫贱,无论权贵,都以个性示人。向沉默者表达何种致敬,是每个人需要思考的问题。要当心世人以愚昧、守旧、固执、自私对农民贴上标签,表达不满和愤怒。俱寂的不只是乡村的文明,还有人类的心灵。乡村的个体人物已为肖像,定格。现在必须要做的——要以己悲和物喜,这个“己”就是立身,这个“物”是一天天正在消失的一砖一瓦的村庄。要做乡村的守旧者,找寻故人和旧物的意义。

  文学只有个人史

  当现代人力图完成一种现代人的乡愁仪式时,不要给裸露的乡村披上新衣,赋予田园概念。千百年来,乡村被田园牧歌,被标签化,要么贫穷,要么诗情画意;要么故土难离,要么怀乡不遇,总是那么让人难以为情。是乡村有了疑难杂症还是写作者自身病入膏肓?

  不必目测,而应亲历。乡村正在消失。作家怀旧加剧乡土的阵痛,当农业固有的秩序、环境、乡俗发生巨大衰变时,谁都不能只做旁观者,每个人都成为亲历者。

  今天的水泥和钢铁,昔时的青砖与瓦弄,对于今天的人和过去的人,抵达物质的世界是一致的。这个巨大的器物中装着事和物,但只有冥想是永恒的,唐代的诗人和今天的写作者,他们正把问题延伸到隐蔽的地方。时间史太大,没有边际;个人史过于恢弘,很少被个人。

  个人史藏在琐碎的时间片段里,但作家把残缺的记忆串在一起,通过寻找“自我”又回到开始的地方,周而复始。一个人的出生地、居住地,或者身份不停被生活刷白,又沾满灰尘,又被刷白。返回便成了无数人心中永远的乡村哀歌。它一旦响起,就不可能停顿下来。

  我们要回到哪里?也许我们从来都是来路不明。人性总是充满悖论,对我们来说,一开始的逃离却是义无反顾。

  无论是回到心灵的故乡,还是要回到庞杂的日常,时间只是一个意象,它指向的是具体的物和事。作家内心的焦虑和来自对现实的疑惑——过去的被经历和“我”的正在经历的,都成了靠不住的个人史。如果只是这样的,一个人的支离破碎的日常重要吗?他有自己的个人史吗?打开这些小人物的脸谱,他们只是一连串名字,他们可能是同名者张三李四王五赵六,也可能没有了名字。不同的是他们的命运连同这些农事、泥土、农具留在中国乡村大地上,成了最大的现场。或许没有人能改变他们的日常,所以我们敬重回溯和自我解剖的过程。

  几十年来,故乡的变迁迅猛、不停。轻重之间,时间已逝,这些人都是小人物,身边没有大事发生,即使发生也没有人知道。在那么慵懒的不紧不张的时间里,有人会在意吗。那些靠不住的和正在消失的,在他们之间,从来没有大事发生。像一本本线装的族谱,一页又一页矗立的是他们的名字。在乡村祠堂,烟雾缭绕。难道它是他们灵魂最后的栖身的场所?难道这是故乡的全部疼痛和劫难所在?

  当故乡置换成异地,我们在不同的地点,或者搬家、或迁徙、或在路上,在时间的节点,“我”完成的一种生命的仪式,还有些许尊严。活着,对于每个小人物却是异样的被动。但有人正在被抒写,那代人或我们这代人的不同,在被显微或放大的境况。

  举个例子说南宋的临安城。

  说到南宋临安,我先想到白蛇传说,故事柔美,但充满道德和礼教,是对人性的自由的美好扭曲。其次想到吴山、钱塘、西湖,好山好水。然后是蚕桑、龙井、片儿川面、吴侬软语,皆是美好。再是想到阿里巴巴和小个子马云,四周妖娆着仙气的杭州忽然多了几分想象力。

  关于现代的杭州,蛇精只是个传说,但宋词的妖娆却浸渍吴越每寸肌肤。一个如此妖艳之地,我总能找到对应的文字。诗说:水光潋滟晴方好,山色空蒙雨亦奇。诗说:三处西湖一色秋,钱塘颍水及罗浮。诗说:山外青山楼外楼,西湖歌舞几时休?读来多少有些阴柔和伤感,但无可比拟的艳丽在中国诗歌中惊鸿一瞥,从此绝唱。

  这些诗人之于临安都是异乡人,他们面对的是家国、天下和小民,是日常的油盐酱醋,也是胭脂、粉黛和金戈,烦忧免不了,空寂还得有。但是他们装满了报国,曲高和寡,未免寄情于山水,幽光浮影,诗中少了世俗的烦扰和纷乱。也许胭粉之都并不缺婀娜和妩媚,也不缺精忠和伟岸,终会是两极。

  由此,我一直对杭州存在古典的误解和偏见。其实,一隅偏安,不只是地理的杭州,更是心里的杭州。文学史里的临安诗人没有此地,只有别处。当一个在文化和政治都坐实的陪都临安,而诗人的精神从未抵近的地方,试想诗歌怎能有豪迈和宽广的气象呢。

  一个小时代遭遇了一群小诗人,情怀和家国了了、才子和佳人卿卿,悲情于诗又有什么用呢。所以,所谓国家不幸诗家幸,赋到沧桑句便工,诗人只不过在一厢情愿中通向诗艺的逼仄路上遣词造句而已。所以,自信和雍容华贵的时代,诗歌可以言志,可以开颜,可以献媚,可以抵抗,可以流连,可以俯视,可以驰骋,可以厮杀,可以淡泊,可以婉转,可以多情,可以激越,可以宁静,同样可以“天子呼来不上船”。这才是诗。诗歌所至无所不能。

  以上之说,对照其他亦然。回过头看文学革新,所谓技艺、所谓语言、所谓地域、所谓题材、所谓表达,凡此种种,并没有触及社会深层的问题,日常在散文写作中的缺失造成的后果是精神的高蹈和思想的伪作。有人习惯布道,不表达来自他人和自己的遭遇。

  日常已大于我们的想象

  在西北生活二十年,南方在我的词汇里可能是暴力的:

  它是拆建的厂房、车间流水线、斑马线、机器轰鸣、小卖部、出租屋……那片城乡接合部像杂交的野兽和温存的胭脂水香,它正在渗出身体的体味、头痛、失眠、疾病……几乎是一夜疯长。南方,好多人赶在路上,好多人正在抵达。它是许多人不断迁徙中的异乡,一列绿皮火车整夜穿越的大地,一代人集体的记忆与两毛钱邮票、与电子手表、与录像厅和桌球、各种证件……休戚相关的事物,正在消失的事物。

  今天,重拾这些记忆,每个人在路上也成为日常,迁徙也成为日常。今天和曾经的南方也在消失,几乎每个城市都在经历那样的南方,南方不再作为地域意义的写作区别,不再是符号化下的叛逆者的姿态,南方成了梦想者舍弃青春,生儿育女的异乡。有人在不断转变自己的身份,寻求身份的认同——精神的、文化的、地理的,最后还是落到了生活的——被同化的又充满晦涩的生活。隔阂、代沟、伤痕,一个人一生,无根无序,从宗教的意义来讲没有超度。南方是谁的异乡,没有人知道。

  这些曾经被人镂刻和打磨的工业半成品,这些和人一起成为塑像,而写作者自己正在缺席。那些散发潮湿的南方地域散文,楼台亭阁、花草鱼虫,无关痛痒,却独自哀伤。它在时间和精神的纬度上走向反面:这些伪的是悟出来的,不是生活的智慧,他们忘了无数个个体与生命冲撞的意义。

  我们低估了记录作为文字的某种方式的深刻性,足以证明不加雕饰的表达是丰富的。修辞也许是可耻的。它的直接,粗壮和有力纠正了惯常的文学观念。写作必须表达精准和具体。这些来自日常生活的斑斓,折射着其与不同人和事之间心灵照会。这些细节鲜艳而有力地穿插在城市地带之间,对生活现场进行切片般的精细操作和把握。城市的一切都作为物象,撞击着每一个来路不明的人,其直面逼仄的现场,带着日常的体温和敏感,而这正是写作行进中所要表达的。如果我们对所处城市的水泥、钢铁、天花板、沥青道路、地铁、斑马线、小区、灯红酒绿的布景产生免疫,我们拿什么去对应这座城市日常的经验和情怀?文学之胃如果消化不了日常,尴尬便会不可避免。

  虚妄的叙事和修辞,让我们远离人类最根本的真善美,所谓的诗意表达也将不复存在。比如楼道、斑马线、街区、地铁、公共汽车等已为城市日常的一个个关键表征的词语,它相当于农具、庄稼、牲口之于乡村一样,成为人之心灵居所之必要。从大的一点说,我想对于文学的意义是城市文明开始和建立。

  写作是没有藩篱的,司空见惯的物也是我们写作必要跨越的障碍。所以,剥开看比回头望,更彰显文学的要义,剥开看的是人性的本质,回头望的是穿着衣服的影子。所以,写作是要像手术刀那样精准锋利,只有疼痛还不够,还必须刮骨疗伤。

  因为日常叙事的确立,散文便有了鲜艳和妖娆的隐秘,有了深远和宽阔的力量。日常叙事就是要把当下进行的发生和变化,甄别后写实,这一过程将会大于作家的想象,它隐含人类的善恶与道德评判,因此成为作家笔下的荒诞、反讽、幽默、旁观、解构,日常以其生动,超越人们可构想的所有。

  当人们与日常不期而遇时,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生活的失恋者。而记忆却是反向遭遇这一切的。对照岁月,不只是个体某某,在这个世界,所有的隐痛、孤独、决绝和生亡,没有彩色,它给我们的可能是黑白。其实,我们身体的欲望却在真实地发生着,这种鲜明的冲撞对于自身的审视和剖析变得浅白。谁也毫不例外地置身于它汹涌的潮流中,对每个人来讲,时间只是不断被迁徙的过程,爱情也是,命运也是,灵魂也是。

  疼痛,是一个作家写作所应具备的基本宿命,这个东西是骨子里的。很多伟大的作品,其实是平淡无奇的,甚至是寡味而晦涩的。“永远在路上”是一个作家的生命姿态,这样作家的笔下就有卑微的和细小的人与事。作家是为生活的日常而写作。那些繁复而驳杂的光阴,个人情感与社会跌宕的把握,那些片段和迷乱之后的场景,能让读者深刻地感受到“人”的确立和表达。

  不为“真理”或“常识”的写作,是许多写作者要面对的问题。新散文那批作家是修辞的写作。他们解决不了语言自身的问题,他们最多是对词语进行掘进,是词大于文本的写作。他们的写作成为自己个人语言的狂欢和表演的时候,在底层叙事的优越感和主流意识成为所谓主流元素的时候,我越来越警惕到这个年代,已经没有伟大的冒险者了。

  写作是创造性的工作。大家都这么写只是表象。这种表征蕴藏着更大的风险,那就是隐含其中的平庸和流行、向后撤退的固守,于是,有些人开始就意味着结束。新文学和旧文学都会有这样的问题。

  在生活普遍保持沉默的时候,我们可以找出若干个丢失自己的理由,我们不再想到它,这些日常的经验、判断、常识,这些曾经让我们崇尚的词,关于美德、责任、信用等。这一切正深刻地变化着……作家需要倾听着这个世界的嘈杂,同时也在向它发出声音,在他自己的国度——在小镇,在县城,要做一个人,应有的孤独感和崇高感。无论是个人史,还是村庄史,我们都是被迁徙的一代,从村庄到城市,从本地到异地大概如此。

  我觉得这可能是文学的大道,大只是隐入市井而已,小却隐于大地。小对于文学来讲,是必须的,小也是对写作保持的谨慎和节制。

  夜晚和白昼对于今天身处的城市的每个人来讲,错位的不再是时间、秩序,不再是灯红、酒绿,不再是嘈杂、喧闹,不再是开始、结局,而可能是人心的躁动和荒芜,在陌生的某处,每天迎着的是各种从未停歇的遭遇。我们准备好了吗?在面对巨大的生活场和现实流时,如何截取、进入和分解这些未知的部分,如何把这种结构性的生活元素融入文学的本质?

  也许没有人清晰地说出文学为何。但写作者的内心必有一处自留地,深藏的与众不同的隐秘。

  当有人在与城市相遇的时候,他正剥开你看见的一些人,一些事,生活被撕开伪装的面具,生机勃勃的场景,充满令人寻味的返照,而文学也许只需要一个截面,他一层一层地剥,剩下的核正在呈现。城市这座迷宫里,装有很多人,他们走在街道、窄巷、里弄、城中村,逗留在出租房、广场、车间或办公室,他们是泥瓦工、水电工、企业老板、流浪汉等,在白天,有人互相看看,又迅速擦肩而过。在夜晚,重复同样的举动,但这些人换成了站夜行者、醉鬼、无业者、小偷和恋人等。我们看到灯红酒绿的夜晚,街道两边的夜店闪着光,这些光的背后写着某某银行、医院、酒店、餐馆、歌厅以及茶秀、便利店、肯德基等。热闹纷繁的日常布景,我们要写下这些人,这些事,但对比活色生香的日常,却顿感文学如此表达的寡淡无味和单调无力。

  无论如何表达,作家总是无法逼真呈现所谓的写实。

  即使是伟大的唐诗,我们要从中找到李白那时的日常也非易事。

  那么,文学的要义是什么?是吃喝拉撒,还是家国天下?

  李敬泽说,文学是绝对地确立个体的时代。

  这似乎回答了上述的问题。

  个体在文学中对照出一截社会的变迁史,当无数个个体在那段时间的物流中,被淹没,被扭曲,那么作家就是要做那个借尸还魂者,帮助他们说出自己的遭遇和思考。

  那么,写作者如何说才是确立的呢?我的理解是他们个人经验的独行、思想的特立、表达的有效。其实,在任何时代,生活的存在总是大于作家笔下的想象。当写作者基于生活的层面写下所谓的现实时,他们只是弱水三千只取一瓢。从一瓢水想象生活的汪洋现实,观照的当下经验是否一定得当?关联的时代是否一定再现?问题是这些彼时的所谓的现场感真的扯上了关系吗。所以忘乎所以未尝不是旁证、不是“钩心”。作家写实般的现实,也许会成为读者虚构的想象。或许正是如此,文学才会繁复而迷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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